今天是: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协会简介 评审委员会 协会动态 章程总则 品牌论坛 申请须知 申请流程 政策解读 理事会章程 品牌企业 会员权利 曝光台 省级分会 组织架构 品牌标准 申请服务 品牌等级 个人申请 联系我们
  品牌登录
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超级搜索引擎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 索   网络搜索
  
  品牌服务
  热门文章TOP10
 品牌名典《创造者的丰碑》丛书面向全国征稿启动仪式在京召开
 向中国梦两个百年献礼品牌名典丛书面向全国征稿启动仪式于2月27日在京举行
 我会名誉会长、全国青少年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委员会主席陆建华出席纪念朱德元帅诞辰130周年活动并致词缅怀
 中国知名品牌特展将亮相2019年亚太零售商大会暨国际消费品博览会
 会员单位福地养生(北京昌平店)开业100天庆典茶话会在京举行
 由中国知名品牌协会协办、人民日报社上海分社和《国际金融报》主办的中国品牌建设论坛(2019峰会)在沪成功举行
 北京骗子投资公司黑名单大全
 民间借贷10大骗局
  版权及免责声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您现在的位置:经典教程>>正文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查看权限: 普通文章
财政部:央企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人均1.77万元/年
作者:liutingwen 来源:互联网 发表日期: 2013-1-10 20:31:36

财政部:央企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人均1.77万元/年

2013年01月10日 19:05:05
来源: 新华网
4
【字号: 】【打印
【纠错】

财政部:做好央企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工作 人均每年1.77万元

    新华网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10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做好2013年中央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工作。

    根据通知,申请2013年中央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中央企业及所属全资、控股企业;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参加所在地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或实行离休干部医药费实报实销的企业;2010年、2011年连续亏损企业。

    对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中央财政按照2012年10月31日的离休干部人数,按人均医药费1.77万元/年标准给予补助。

    财政部强调,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或主管部门)负责按规定审核确认享受中央财政医药费补助的离休干部情况,不得虚报冒领或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录入:互联网 责编:liutingwen]
上一篇:我国60万孤儿政府收养不足11万 民政部承认存漏洞
下一篇:卫生部表示将坚决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理事会章程   |  协会图片  |  客户反馈  |  版权声明  |  品牌注册   |  全站信息   |  后台管理
  电话:010-56207702 手机:13810276007 邮编:100006 QQ:1770134729   运营单位:北京中科裕企信息技术研究院
  网址:http://www.cnzmpp.com   Email:1770134729@qq.com    技术支持:博腾鑫鹭   ICP:京ICP备12031957号-2
Copyright © 2012-2019 【中国知名品牌协会】